上期发〔2020〕82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4月10日起至2021年1月8日:铜、铝、锌、铅、镍、锡、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黄金、白银、天然橡胶、纸浆、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交割手续费标准暂调整为0(含期货转现货和标准仓单转让等通过交易所结算并按交割标准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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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原油等品种交割手续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上海期货交易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已于2020年3月17日发布《关于调整原油等品种交割手续费的通知》(上能发[2020]35号)。
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4月10日起至2021年1月8日:原油和20号胶期货交割手续费标准暂调整为0(含期货转现货和标准仓单转让等通过能源中心结算并按交割标准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