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企业改革局将认真贯彻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精神,按照委党委的部署要求,围绕“十四五”规划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扎实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落实。
一、持续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一是通过召开推进会等方式,推动各有关部门、各地加快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确保年底前完成收尾工作。二是稳妥推进央企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改革,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三是研究制定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骨干员工持股操作性文件,细化操作流程,稳慎推动实施。四是指导中央企业推进改制上市工作,提高资产证券化率,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二、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一是落实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有关文件精神,召开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工作推进会,开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二是出台关于完善中央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规范性文件,适时修订《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试行)》和《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百问》。三是指导企业全面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建立决策清单,健全以公司章程为基础的制度体系。四是推动中央企业规范二级子企业董事会设置,实现应建尽建。深化集团层面董事会职权试点,出台操作指引,全面推进重要子企业落实董事会职权。五是研究制订中央企业董事会授权管理指引,指导中央企业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授权行权机制。
三、扎实推动布局结构调整优化。一是稳步推进化工、钢铁、信息等领域中央企业战略性重组,指导企业聚焦国家战略积极稳妥开展并购工作。二是适时组建新的中央企业集团,做好油气管网资产重组收尾,做好新中央企业划转接收等工作。三是支持以医疗健康为主业的中央企业进一步整合资源,培育竞争力强的医疗健康集团。深化中央企业钢铁煤炭去产能工作。
四、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一是研究制订《关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指导意见》,指导11户中央企业深化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成熟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是扎实开展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研究完善中央企业对标指标体系,选树一批优秀管理标杆,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促进重点领域管理提升。三是深化中央企业“总部机关化”专项治理,加强总结评估,组织开展“回头看”。四是健全中央企业压减工作长效机制,提升采购管理水平,持续加强参股经营投资管理。
五、深化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一是聚焦深化授权经营、深化治理提升、深化机制创新和深化结构调整等重点任务,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制定改革要点和具体措施等方式,指导和督促投资公司加大改革力度,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成效。二是加强分类指导、完善交流机制,及时总结评估,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三是落实《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动态调整授权放权清单,赋予企业更多权利,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
六、全面完成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一是做好“三供一业”、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厂办大集体改革收尾工作。二是适时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巩固改革成果。三是研究制订支持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发展的政策文件。四是协调推动在京中央企业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稳妥有序组织实施。
七、推进东北地区国资国企改革。一是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东北地区国资国企改革的若干措施任务分工》,指导督促有关国有企业不断深化改革。二是召开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东北地区国有企业经验做法。三是推动太平湾合作创新区等重点项目落地,开展东北地区国有企业专题培训。四是开展央地企业“一对一”交流协作,增强央地企业产业链供应链有效协同。五是指导督促鞍钢、中国一重等5家企业深化综合改革试点。